濮陽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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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

財務管理辦法

 ***條  為加強濮陽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的財務管理,確保經費合理使用,依據《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會計制度》和《濮陽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根據有關規定設立基本帳戶,重大財務活動由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日常管理由協會秘書長負責。

第三條  協會收取會費按規定使用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贊助費以及開展展會活動、咨詢服務、技術研討、交流考察等相關活動收取的費用按規定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

第四條  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認真執行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嚴格現金庫存限額、使用范圍和發放手續。嚴禁現金坐支、套取現金和設立“小金庫”,不得***私存。

(二)現金支付除發放工資、福利、勞動報酬、獎金、加班費、誤餐費、津貼、差旅費和一千元以下開支外,其余一般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三)協會應當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應當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以及傳遞和保管等環節的管理和控制。

(四)協會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銀行存款賬目余額和銀行對賬單相符。

第五條   協會財務人員的職責和管理

(一)協會財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上崗資格。會計、出納分設。

(二)協會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三)堅持“賬錢分管”的原則,建立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產臺賬、銀行存款賬和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四)負責編制協會年度收支計劃,提交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并組織貫徹執行。

(五)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六)需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定期報送協會秘書處和政府有關部門。

(七)負責應收款、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八)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和固定資產等資料登記工作。

(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六條  協會經費的管理

(一)協會經費開支按照先預算、后開支的原則進行。

(二)報銷手續。報銷憑證必須合法,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報秘書長審簽,報常務副會長終審,簽字入賬。監督人員進行定期審核,如有問題,應提出質疑。

(三)因公預借現金和支票,應注明用途,由秘書長批準后借支。借出的支票和現金,需在七個工作日內報銷。逾期未報的,由出納負責催回。

第七條  人員支出

協會聘用專職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并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障費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

協會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立固定資產卡片,辦理固定資產的申購、驗收、移交、報廢、處置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第九條  協會秘書處每年12月25日前將當年度的財務報告(包括收支明細的規范財務報表)和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提交協會理事會審核備案。

第十條  協會財務管理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會計核算。協會的資金來源必須合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協會的資產。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活動所收取的合法收入,必須用于協會的業務活動范圍,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一條  協會的各項財務收支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將資金借給其他單位使用,不得進行實體投資,不得代收、代管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財產和資金。涉及稅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政策照章納稅。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辦法***終解釋權歸由濮陽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秘書處。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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